工程发包

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采用一定的方式,在政府办理部门的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定规划,勘查,施工单位的活动。

发包

修建工程依法实施投标发包,关于不适用投标发包的能够直接发包。

修建工程实施投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修建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揽单位。

修建工程实施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修建工程发包为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揽单位。

提倡对修建工程实施总承揽,制止将修建工程肢解发包。

依照合同约好,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揽单位收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揽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商,或供货商。

承揽

承揽修建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获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答应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制止修建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以其他修建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制止修建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答应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或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大型修建工程或有复杂结构的修建工程,能够由两个以上的承揽单位联合一起承揽,一起承揽的各方对承揽合同的实施承当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施一起承揽,依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承揽工程。

修建工程总承揽单位能够将承揽工程中的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分包单位。

可是,除总承揽合同中约好的分包外,有必要经建设单位任何。

施工总承揽的,修建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有必要由总承揽单位自行完结。

修建工程总承揽单位依照合同约好对建设单位担任。

分包单位依照分包合同的约好对总承揽单位担任。

总承揽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负有连带责任。

制止总承揽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制止分包单位将其承揽的工程再分包。

工程项目发包形式

工程项目发包形式主要有三种:平行发包,项目总承揽,施工总承揽。

其间,项目总承揽又分为两种:规划-施工总承揽,规划-收购-施工总承揽。

平行发包

平行发包是指:业主将项目的规划,施工,设备材料收购的使命分化后,别离发包给若干个规划,施工,设备供货商,别离与各个承揽商签定合同。

优缺点:

业主将使命分化后发包,规划和施工阶段可能构成搭接关系,能够缩短工期;
使命细分能够减少不确定性,然后减少风险补偿和办理费用。

可是也存在缺乏:如合同数量较多,事务合同办理困难;系统内部界面增多。业主安排办理作业量大。

规划-施工总承揽 DB形式

规划-施工总承揽是指:工程总承揽企业依照合同约好,承当工程的项目规划和施工,并对承揽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担任。

这种形式下,规划-施工总承揽单位,对业主提供一站式服务,业主只需要面对一个总承揽单位,合同关系简单,界面明晰,减少业主的办理作业,也有利于出资操控。

可是这种形式也存在缺乏,比方承揽单位因水平导致规划质量不高,业主的工程款支出会大一些,规划与施工不能交错进行,项目质量操控难度添加。

规划-收购-施工总承揽 EPC形式

规划-收购-施工总承揽是指:工程总承揽方依照合同约好,承当项目的规划,收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作业,并对承揽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担任。

规划-收购-施工总承揽的关键是:依赖称职的专业分包商及标准化的过程操控与程序。

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优化安排结构并构成规模经济;有利于打破垄断;有利于实施风险保障;有利于操控工程造价;有利于进步全面履约能力,保障质量和工期;有利于推动办理现代化。

施工总承揽形式 MC形式 办理型承揽

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厚办理经验的单位签定施工总承揽办理协议,担任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安排与办理。

施工总承揽的特色:

  1. 出资操控方面。工程中一部分施工图完结,业主就能够对该部分进行投标;施工总承揽办理单位不参加具体工程的施工,只收取施工办理总承揽费;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定合同,有可能添加业主方的风险。

  2. 进展操控方面。一部分施工图完结就能够投标,有利于进展操控,有利于缩短工期。

  3. 质量操控方面。施工总承揽办理单位担任整个项目的施工安排与办理,对质量操控有利。能够减轻业主方的办理作业。

  4. 合同办理方面。业主方的合同办理作业量较大。

  5. 安排与协调方面。减轻业主的安排协调作业,是采用施工总承揽办理形式的基本出发点。